如果我的一生也要划分时代的话,现在可能就算一个新时代的起点了。大学的四年生活——准确地说是三年半——已经早画上了句号,而在统捷科技一周的工作,也为新的战斗打响了第一枪。我站在这里,遥望着前方的路,回忆着走过的路,我笑了。
不久前,我在游戏开发资源网(www.gameres.com)的论坛中发布了一篇名为《致想制作游戏的朋友们》的贴子(http://bbs.gameres.com/showthread.asp?threadid=70556),算是表达了我对于游戏制作这一理想的看法。在发表文章的那个时候,我只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理想,我要去实现它,可是,我却没有很好地去思考自己的这一个理想,一场争论让我有了思考的契机,也让我对我的理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,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光明。
一个网友在看了我的贴子之后和我讨论了一会。他已经是游戏公司的策划,虽然在公司并属于那种很牛的人,但是相对于我这种门外汉来说,他已经是专业人士了。他觉得我的想法有些天真,他认为,现在游戏设计中最重要的分析玩家的需求,而我认为游戏设计中最重要的是创造,创造,就是创造玩家们从未见识过的东西,从未体验过的玩法。争论没有结果,但是却让我想了许多的事情,后来我想,这场争论最终归结到一个十分古老的话题——游戏是一个艺术品还是一个商品?
这个问题也许是每个从事游戏制作事情的人都必须要回答的问题,或许他却又是每个人都难于回答的问题。“商品”这个回答充满着现实的意味,而“艺术品”这个回答充满着理想的意味,也带着一点天真。游戏到底是商品,还是艺术品呢?
现实不会因为我的看法而改变,这叫做客观,而我也是一个客观的人。所以,无论我怎么看,游戏的本质都不会改变。在我的心中,游戏是一种艺术品。如果游戏是一种商品,那么它就是一种商品。而认为它是一个艺术品的我,那就是一个天真的人。我曾经对这个事情很担心,如果游戏不是一种艺术品,如果我决定穷其一生去追求的东西却并非我想象的东西,那我应该怎么办?
这个问题相当地无奈,就像在恋爱中,自己喜欢的人却喜欢别人一样无奈。我用这个问题来问自己,我便可以感受到自己理想的摇荡,也感受到自己心中的恐惧,这种感觉让我十分茫然,举起步子却不知迈向何方。
我是一个十分爱玩的人,从小时候开始就是这样,到现在也没有改变。除了赌博的东西之外,我什么都喜欢,几乎没有好恶之分。其实,说句实话,赌博的东西我也是蛮喜欢的,只是不喜欢赌博这种金钱交换的行为,所以一直与它划清界线。
最喜欢的当然是电脑游戏,这一方面也是没有好恶,只要好玩的都玩。从小到大,玩过许多游戏。能回忆起来的大约有两百多个,几乎都是通了关的。我还专门列了一张名单,把这些游戏都记录下来。
玩游戏花去了我大量的时间,几乎是我业余休闲时间的九成以上。我回忆起这些时间的时候,总是不胜唏嘘,唉叹自己为何浪费如此之多的时间在游戏上面。我一直很后悔自己如此地度过自己的人生,直到不久之前,我仍然是这么认为的。可是,这一缠绕我许多年的罪恶感却在最近消失了。
前些日子,我回老家过年,过了一段没有电脑的日子。我以前读过一本叫《The Time Trap》(书名记得不是很清楚)的书,书中写到了休息的时间对人的重要。许多人从来就没有休息的时间。这里的休息时间不是指睡觉,也不是指休闲放松,而是一种心灵上的休息,从对追求理想的跑步中解放出来,能够什么也不想的时间。
我在我的休息时间中,悟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。有一天,我突然想,我这些年来,在电脑面前坐着玩游戏的时间真的是浪费掉了吗?我笑了,我对自己说,这些时间怎么是浪费掉了呢?我是如此地开心,如此地愉快。在那一瞬,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,这个道理的影响之大,几乎一举逆转我的大半个人生。
我一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,从未有停下自己的脚步。但是,我却喜欢玩,这种欲望是我无法压制的。奋斗和玩耍交错在我的生活之中,我曾经以为他们是两个水火不容的敌人,但是他们实际上却是两个十分要好的兄弟。
不要误会,我要说的并不是什么“劳逸结合”这种主题。我在玩游戏的时候很疯狂,你也可以说玩游戏的时候的我处于一种精神失常的状态。我经常身陷其中,废寝忘食,这不要说是“逸”了,实际上的精神与肉体的消耗还要高于“劳”的状态。然而,我喜欢这种生活,喜欢在游戏中的感觉。
许多年来,我一直没有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心情,然而,现在我不了。我喜欢游戏!非常喜欢!虽然喜欢游戏,沉迷于游戏中的我并不够帅,但是,这就是我。在这个星球上所渡过22年,将近20多万个小时,一切一切的经历汇集成了现在的我。这其中,有为追求理想而奋斗的我,也有在游戏面前沉迷的我,十三棱镜中所印射出来的每一个面,都是真实的自我!
所以,我在玩游戏的时间并不是浪费人生,我所在游戏中经过的每一分每一秒,每一个瞬间,都是我人生中宝贵的财富。
在这个时候,我想起了游戏是艺术品还是商品的问题,我不禁笑了,这个我曾经以为无奈的问题在现在的我看来简直就是多此一问。为什么我要制作游戏?理由有两条,第一,我喜欢创造!这种创造的欲望几乎贯穿了我的整个生命。第二,我喜欢游戏!我在游戏中是如此地开心,如此地感动。我对于能创造出这些事物的人敬佩不已,这股冲动趋使着我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。
我在www.gameres.com的论坛上看到了这样一张精华贴子,文章开头有一段这样的话“网游其实和所有的商品都一样,制造商将制造出来不是为了所谓的娱乐大众,其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营利,因些在游戏设计中所的有设计思想最终目的只能有一个,哪就是怎么实现利润最大化,这可能是每一个游戏制造者都认同的一个观点”,虽然游戏制造者的定义不是很明确,不过,这一想法也是现在中国许多游戏设计者认同的吧,除了悲哀,我不做他想。
我要创造的,是让玩家觉得好玩的游戏,我要创造的,是让玩家开心的游戏,我要创造的,是让玩家感动的游戏。如同我玩游戏时获得的感动一样,我希望有一天,也能让其它人体验到这样的感动。一个游戏的设计者,应该考虑是如何创造更精彩的游戏,而考虑如何对付玩家的腰包,那是操作市场的人应该考虑的问题,而不是游戏策划或是程序员应该考虑的问题。
在我的贴子中,有这样一句回复:“艺术家成千上万,出名的只有几个,是饿死还是妥协,这是个问题。”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,在现在的时代,还有这样的问题吗?即便是艺术家,想饿死也是相当不容易的,至少现在的新闻上几乎没有报道什么艺术家饿死的消息。说起艺术家,人们总是想到音乐、绘画之类的,不过我倒觉得,游戏的艺术性跟这些东西联系不大,跟建筑倒是最相似的。
绘画或是音乐的创造者总是有接近无限的资源——包括时间和创造所需要的物资。而建筑却是有限制的,游戏也是如此。应对这些问题需要技术与经验,但是,这和把游戏识为一件艺术有冲突吗?没有!一个游戏的设计者,抛开金钱的事情,只思考怎样让一个游戏好玩,难倒真地会造成“饿死”的局面吗?我不这么认为。我也相信,一个成功的游戏将成功于它的精彩与内涵!游戏的制作者应该专注于制作出一个精彩的游戏,而如何利用这个精彩的游戏,如何把他的价值发挥到最大,则是掌管发行,掌管运营的人考虑的事情。
就像“O”在数学老师的眼中是“零”,而在化学老师的眼中是“氧”一样,游戏在发行商眼中应该是商品,而在制作者眼中,应该是艺术品。说句实话,我本人很不喜欢艺术,也不懂艺术。让我理解那些画得奇形怪状的东西为什么能身价百万,也许是一辈子都不可能的事情。但是我知道什么是游戏,它是能给人带来欢乐和感动的事物。这就是我眼中的游戏,这就是我所爱的东西,这就是我穷其一生也要去追求的事物。
现在我很深刻地感觉到我为什么如此喜欢《百变之星》中的那个名为“空”的女孩了,我也明白为什么我会为她如此感动,因为她所追求的事物跟我所追求的事物几乎是一样的。我所要追求的事情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,我能否做到,我也不能确定。但是不管能不能做到,我也要去追求。我深信着自己的理想,这是我心中不变的信念!
二十二岁的这一年,我过得很充实。即使我不把游戏的时间放在“充实”的部份里面,我所做的事情和其它的几年相比起来也要多上许多。写了这么些年的周年纪年文,第一次可以对自己说一句满意了。
完成了《新黄金卡》,学习了3D引擎,也学习了DirectX,把一个名叫Alpha3D的引擎做了一半,累积了不少的经验。在最后的时候更是制作了一个WEB版的经营策略游戏《世界•领主》,得到了许多关于WEB设计,特别是数据库与WEB游戏的设计经验。
在我回家过年之前,我的朋友雷科在一次对话中,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:“你这些年来除了编程技术之外,就没什么进步的地方了!”
他跟我已经有好几年的交情了,他口中说的“这些年”自然是从网吧认识的时候开始计算,包含了我整个大学的生活。这句话让我想了不少事情,的确,这些年来我的生活态度都没有什么改变。
记得很小的时候,在有一次家庭的谈话中,谈到每月的花费,说哥哥花的钱有点太多了还是怎么回事,反正话题的起点已经记不太清楚了,只记得后面谈到了穿着的问题,哥哥说有很多钱花在了穿着上,然后当时我就说为什么要在穿着上花那么多钱呢?穿什么还不是一样的吗?哥哥说,等你大了就会注意这些事情了。
我现在长大了,当然能明白哥哥的心情,但是我的作风却也一点几也没有改变,对于穿着,我还是一点也不在意。我在大学四年中唯一购置的衣物就是为了运动而买的两件运动裤,以及几件秋衣。最变态的是我有件毛裤从屁股后面一直破到了裆下(裤子是双层的,外面那层破里,里面有绒的那层没事),然后我懒得补,一直穿着它在大学校园里招摇了两个多月。直到冬天结束了才自然地换下来……
有次父亲到我的房间里面来,也指出了我穿着上应该讲究。后来我们谈着谈着,谈到了为人处世的事情上。父亲说以我这样的性格,难以圆滑地为人处世。父亲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心,是因为他没有看到我圆滑的地方,在他的印象当中,我还是许多年前那个任意妄为的我。其实,如何圆滑地处世,如何拍马屁这类的手段我也学到了不少。
我反驳我的父亲,可是,我却没有说我会了为人处世。我却说出了我真心的话,我希望什么时候都能保持自己的真诚,我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“油条”,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溜须拍马的人。虽然我知道这样做会让自己人生的道路增加许多艰难险阻,也许这会使我在一、两年之内能达成的目标变成三、五年才能达成,也许这样做会使我比起其它人来说更缺乏竞争力,但是,这又怎么样呢?
我以前认为人生的幸福决定于自己达成了什么,获得了什么。可是我现在却不这么认为,人生的幸福在于自己的每一分一秒,在于自己的每一份时间。所以,保持自己的风格来生活,比自己获得更多的成就更重要。
我承认自己并不是一个十分刚健的人,我并不能像那些清高之士一样。所以,如果“保持自我”会使“生活窘困”的话,我会向这个社会屈服,使用那些我觉得不习惯(这是我对于这些手段的评价,我不会用“恶心”或是“厌恶”来形容他们,因为我也会这些,我也深知他们在现代社会交往中的必要性,这些手段也并非那么让人讨厌,它们也会让人与人的交往更和谐,只是,我更喜欢“真诚”而已)的手段来为自己的生活减少些阻碍。但是,我不正是为了这一天永不到来,我才如此专心地磨练自己的技艺吗?我希望依靠自己的实力来支持自己的天空,这就是我。
我的风格不是被哪个人逼迫,也不是模仿哪个人,我自己为自己选择了风格。我之所以选择,因为我喜欢!尽管并不是这种风格不是被任何人都能接受,尽管这个社会是残酷无情的,但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在这个残酷无情的世界中,无论经历怎样的风暴,也不会改变自己的风格。因为这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。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存在着,才是真正的幸福。
我的朋友因为讽刺我而说出的那句话,在对我来说却是最大的赞扬!
我站在人生的一个岔路口上。有无数的人跟我擦身而过,他们只看了一眼我面对的道路,然后走上了旁边平静,有着里程碑,也能看到彼方成就的道路。
我遥望着前方的路,看到了许多艰难险阻,看到了许多凶神恶煞的敌人,却看不到自己所追求的事物,但是,我知道,我深信,我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,我所追求东西就在这条路,这些东西的后面。
我深吸了一口气,毅然踏上了面前的道路,把其它人嘲笑或是规劝的声音甩在了身后。我回忆着走过的路,往日每一分每一秒的经历在充实着自己,它们都成为了我身上的力量。我看着前面的敌人,心中有万夫莫敌,一骑当千的勇气……
我笑了。
2007年3月7日
农历正月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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